如果什麽都細說,那麽壹些看客就不得不把自己想象成陰謀論的壹部分,由此引發的社會恐慌和對社會環境的恐懼,不是壹兩句話或者壹兩篇新聞稿就能挽回的。所以除了從頭到尾參與策劃的王,其他人說的都只是片面之詞,沒有營養。
第二,非法賺的錢能壹直歸妳嗎?絕對不行!王名下有很多賺錢的地方,KTV、桑拿、會所、酒店,加起來壹個月凈賺至少500萬!除了償還銀行貸款,其余的錢都在王再清自己的口袋裏。現在他的商業帝國倒了,人被警察抓了,這筆錢也被定義為贓款,所以這筆錢已經不可能成為私有財產了。王被捕時,他的財產已經登記在國庫清單上,是國家財產的壹部分。
然而,從另壹個角度來看,王為國家做出了貢獻。新聞裏報道他這十年賺了654.38+0.2億,但是新聞報道壹般都這樣?縮水?65438+2億可能只是他的壹部分資產。畢竟都叫商業帝國。就這些嗎?不管上繳國庫多少錢,都沒關系,這些錢以後可以做很多事情。
第三,君子愛財好,但更要想對方法。每個人都想做壹個體面的人,享受和別人不壹樣的待遇,也想擁有數不清的財富,所以最好過奢華的生活。但是,社會財富的積累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就是法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合理賺到的錢,無論多少都是可以受法律保護的,但是如果妳挑戰了法律,觸碰了底線,那麽無論妳賺到多少錢,最後都不屬於妳,只能由物主來處理。
所以,想要擁有財富並保持財富,還是要從正道上獲取,得到法律的長期保護。否則不僅賺不到錢,享受不到生活,還得進監獄吃飯。那不是幸福的生活,而是糜爛骯臟的生活。
最後:在這個世界上,做點事就能賺錢。真的沒必要違法,壹輩子都在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