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走了
卑微卑微,不慷慨:庸俗猥瑣;看起來很淫穢。
(1)【破相】:(外貌,舉止)庸俗不大方。
更何況夫賢君子的做法也很猥瑣,真的很別扭,很難把握風俗,也很難實踐傳。——司馬相如的《難蜀之父》
行為惡劣
(2)【短】:壹個是“瑣碎”。不魁梧;簡短的
看賈環的小家子氣,舉止粗野。-《紅樓夢》
可憐的人
(3)瑣碎:間接意味著變態。
又稱“指控”。1.卑微可鄙;庸俗卑微。李源之《古今精齋補》卷五:“猥瑣之人,鄙夷猥瑣之屑,故凡被說卑下不能自立者,謂之猥瑣。”高銘·盤龍《心身論》:“壹個人的身心終日被弄得猥瑣骯臟,是可悲的。”魯迅《桀驁亭二記:必有重譯》:“可是在這嘮叨中,他不也把自己的猥瑣臉活生生地畫出來了嗎?”歐陽山三坊:“把壹些猥瑣的東西變得高尚快樂,把壹些美好的東西變得眼淚和悲傷。”
2.(形式)卑微或者(外表和行為)粗俗不大方。《第壹瞬間的驚喜》卷三:“那個國家的大使把它捧在手裏獻上。武帝見他猥瑣,笑道:“這小東西算什麽畜生?”"王闿運《諷哈密瓜賦》:"物只是物,其形猥瑣,蜷曲而下,落如敗,沈重而多肉。"巴金《寒夜》23:“恍惚中,他覺得那人魁梧威嚴。跟他比起來,他太猥瑣了。”羅廣斌·楊益言的《紅巖》第十章:“許雲峰再壹次看著這個又矮又胖又猥瑣的間諜頭子。”
3.卑微卑微。用作謙虛的詞。蘇頌順欽《上番西文書》:“惟汝誤聽之,必引淫行,被左右。”
4.瑣碎;瑣碎瑣碎。徐明魏《女秀才》第三:“本官雖為瑣書,能顯我利民抑官之才。”李晴竇《揚州畫舫記·橋東錄》:“有許多不同的故事,軼事,指控和冗余。”劉《論南北文學之異》:“壹般北方人的文字,都是瑣碎的,自以為平凡,故簡而不文;南方人的文字都是彎雕的,以為好看,所以華而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