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發音
詭辯的發音是qi m 4 ng cí duó l ǐ。
第二,解釋
強詞奪理是壹個成語,意思是用強硬的語言手段或者華麗的辭藻來說服對方,以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做法通常不註重事實證據和邏輯關系,而是試圖用話語的力量說服和控制對方。這個成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國的古代故事“晏子使楚”。
第三,同義詞
1,不講理:表示粗魯無理。
2、油嘴滑舌:比喻說話輕浮油滑,不真誠不正經。
3、蠻橫無理:指野蠻粗暴,極其惡毒,不文明。
4.拒人千裏:指自以為是,不聽別人意見的態度,形容態度傲慢。
第四,詞性
強詞奪理是動詞,意思是沒有理由說自己有理,強行狡辯。
詭辯的壹個例子:
1,會議決定的結果完全不合理,完全不考慮其他各方的利益。這種行為給參與者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也不利於建立相互信任的關系。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下去,與會者可能會對會議失去信心,甚至選擇退出。
2.在會議中,組織者壹直強詞奪理,完全不考慮與會者的意見。這種行為讓參加會議的人感到很被動,甚至可能會引起不滿和反感。此外,這種行為還會阻礙會議的進程和決策的緊迫性。
會議主席壹直在強詞奪理,無視其他與會者對這個話題的意見和建議。這種行為無疑會讓會議的氣氛變得非常緊張和陌生,大家的情緒可能會變得焦慮和煩躁。在會議中,主席是壹個非常關鍵的角色。妳必須學會傾聽和接受不同的聲音,否則會議不會取得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