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解讀】?“提耳”,提耳,訴說;“面授”形容認真的指導。多指(長輩對晚輩,上級對下級)認真教導。
【出處】《詩經·雅矜》:“匪面命;說說吧。”
妳不僅當面教他,還用耳朵告訴他。後來,它被用來形容認真和嚴格的教學的人。
擴展數據:
成語用法
組合型;作謂語、定語和狀語;用於長輩對晚輩。
例子
有壹種寫法,就是有壹種寫法的法脈準則,這是書裏所包含的,並沒有什麽不同。◎余的曲化結構
嚴清賦《袁強》:“然而到了第七日再來,必有人集其民,要其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