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重比賽中“名次評定”的規則是抓舉或挺舉三次試舉中舉起重量最高的為單項成績,根據成績確定名次。總成績排名由抓舉和挺舉之和決定。如果成績相等,賽前輕的排第壹。如果分數和重量相等,最先舉起重量的運動員排名第壹。
既然這些規則是以運動員的體重和舉起的重量為標準,那麽舉重比賽就離不開“體重”的計算,當然是“斤斤計較”啦~
舉重有個行話,第壹是保證成功,第二是取得成績,第三是達到水平。言下之意,成功率是獎牌沖擊的保證。
加重原則:本屆奧運會(2008年第29屆北京奧運會)正式采用“1kg規則”,該規則已實施三年。2005年5月1日,國際籃聯實行了90多年的“2.5公斤規則”退出歷史舞臺,“1公斤規則”正式出現。北京奧運會是奧運會舉重比賽首次采用“1公斤規則”。所謂“2.5公斤規則”,就是除了打破世界紀錄,杠鈴重量只能是2.5公斤的倍數;“1 kg法則”要求杠鈴稱重以1 kg的倍數進行。“1 kg規則”的實施,讓水平相近的選手之間的對抗更加激烈——在沖擊人體極限的時候,1 kg的增量畢竟比2.5 kg更容易達到。
破紀錄規定:任何成功舉起的重量超過紀錄的65,438+0公斤或65,438+0公斤的倍數,將被認定為新的紀錄。壹旦新的記錄被創下,沒有人能以同樣的重量打破它。總分必須超過原記錄1 kg才能認可新記錄。
名次評定:抓舉或挺舉三次試舉中舉起的最高重量為單項成績,根據成績確定名次。總成績排名由抓舉和挺舉之和決定。如果成績相等,賽前輕的排第壹。如果分數和重量相等,最先舉起重量的運動員排名第壹。
看來確實是按英鎊“計算”和“較量”,所以回答是斤斤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