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水穿石;
宋朝有個叫張怪牙的人,在崇陽縣做縣令。當時崇陽縣的社會風氣很差,盜竊成風。即使是縣官員錢,也經常被盜走錢財。張怪牙決心剎住這股歪風。
有壹天,他終於找到了壹個機會。這天,他在衙門裏巡視,看見壹個管縣行的小官錢慌慌張張地從錢裏出來。張怪牙連忙攔住掌櫃:“妳這麽著急幹什麽?”
“沒什麽。”司庫回答。張怪牙認為錢經常被偷,並判斷掌櫃可能是監守自盜。他讓他的隨從去搜查司庫。結果在司庫的頭巾裏發現了壹枚銅幣。
張怪牙把司庫帶回大堂審問,問他偷了錢多少錢。司庫拒不承認偷了錢,於是張怪牙下令嚴刑拷打。掌櫃不服,生氣地說:“偷個銅錢有什麽大不了的?妳這樣折磨我?妳只能打我。妳還能殺我嗎?”
張怪牙看到掌櫃敢這樣頂撞自己,非常生氣。他拿起刷子,判他:“壹天壹美元,壹天壹千美元,壹根繩子鋸斷,壹滴水穿石。”意思是壹天偷壹個銅錢,壹千天就偷壹千個銅錢。如果妳壹直用繩子鋸木頭,木頭就會被鋸掉;水滴不停滴,可以滴透石頭。宣判後,張怪牙叫頭領把司庫帶到刑場斬首。
此後,崇陽縣的盜竊案被制止,社會風氣大為好轉。
後來人們就用“滴水穿石”這個成語來形容持之以恒,小的力量也可以做出大的貢獻。
偷鐘:
春秋時期,有個人在範家裏看到壹口很漂亮的鐘,想偷,但是鐘又重又大,就用錘子砸。結果,鈴聲響得很響。他急忙用手捂住耳朵,發現鐘聲已經減少,以為只要捂住耳朵就可以防止別人聽到,於是繼續敲鐘,於是立刻有很多人來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