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毒的誹謗
許倬彭倫
解釋比喻用惡毒的話來誹謗或侮辱別人。
來源宋小英《羅湖野錄》卷二:“吐人以血,先汙其口;百尺野狐,昏頭狂。”
結構主謂形式。
用法是用作貶義詞。壹般用來譴責和揭露別人的虛假奉承。壹般用作謂語、賓語和狀語。
正音血;不能讀“Xiè”;噴;不能念“pèn”。
血液的分化;不會寫“菜”。
同義詞血腥影射。
反義詞對每個人都適用。
例(1)他壹向老實,怎麽會~?(2)這些人到了關鍵時刻,沒有什麽是他們做不到的背叛親友的。
以牙還牙的英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