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帕姐]
稱妓女為結拜姐妹。
幹凈的
懷玉
《板橋雜記》附錄盒社:“
神州
作為壹篇“拳擊俱樂部演講”,它的序言說:’
南京
在老院,那些色藝過硬的,或者二三十歲的,都成了手帕妹。"
孔任尚
《桃花扇訪崔》:“相公不知,本院名妓已成了帕姐,與香火兄弟壹樣,每季辦壹次盛會。”
2.[香姐]
焚香結拜姐妹。
宋朝;姓
葉洛
“醉翁潭露潘瓊兒家最旺”:
姓
直數的話也就壹百多,笑著笑著。
壯麗的
'代夫孫子新訪壹棚,姊妹在曲中打香,賜金祝賀,厚足助夜市,許設香宴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