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在上海的時光》中有壹句話是“我屢戰屢敗,請求懲罰。”其中壹位幕導建議他把屢敗改成屢敗。皇帝看了之後,覺得雖然總是打敗仗,但還是堅持消滅土匪。反而覺得很忠誠,表揚了他。
原始典故:
我聽老祖宗說過:平江的李慈卿生於元朝,卻不懂打仗。曾國藩命令士兵作戰,屢敗屢戰。諸侯大怒,計非法奏文,謂“屢戰屢敗”。那些曾經對幕布裏的李溫柔厚臉皮的人,都是“屢敗屢戰”,意義大相徑庭。杜源被判無罪。
解讀:曾經聽那些老祖宗說過,平江人李慈卿,本來就是個書生,不懂得帶兵打仗。曾國藩命他領兵打仗,每次打仗都是大敗。
曾國藩很生氣,準備寫奏章彈劾他。在他的紀念碑上,有“屢戰屢敗”之類的字樣。後來曾國藩的幕僚中有人替李說情,把“屢敗”改為“屢敗屢戰”,含義就變得很不壹樣了。因此,杜源被判無罪。
擴展數據
相關解釋:
“屢戰屢敗”:會傳達失敗和痛苦的感覺,而“屢敗屢戰”會給人帶來希望。
“屢敗屢戰”:表示堅持不懈,即使失敗也不灰心,不達目的不罷休。它顯示了壹個人的堅持和不屈。
“屢戰屢敗”:表現的是壹個人的失敗,多次戰爭,多次失敗。
“屢敗屢戰”:突出的詞是“戰”,表現的是鬥士勇敢,壹次次戰敗,但又壹次次不肯認輸。
“屢戰屢敗”:突出的詞是“敗”,說明鬥士無能,屢敗屢戰,讓人對他的能力產生極大的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