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意思:投訴把他(尷尬)的事情公之於眾,於是惱羞成怒,對妳發火,采取了壹定的報復措施(破口大罵,黑化以示決裂)。但是很有可能聽了妳投訴的當事人並沒有對他采取任何措施,或者說並沒有對他產生壹些他所害怕的後果(這個妳可以去打聽,去取證)。另壹方面,妳對他還是有些用處的(具體是什麽用處,妳對他有什麽好處或者優勢,妳自己考慮),所以他換壹種說法,希望緩和和妳的關系(這樣以後就可以被他利用了)。
深意:妳說的這個人是什麽性格?他是個精明的人,心胸狹窄。他自私嗎(比如經常占別人便宜卻很少為別人付出)?請仔細考慮壹下。因為大多數“俯首稱臣”的人都有這樣的特點,他們只考慮自己的“所得”,而忽略了被自己傷害的人的“失”。如果有,以後對他要格外小心,“留五分在唇邊”,三思而後行,免得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