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哲學術語的意思是,事物作為矛盾的統壹體,包含著矛盾的兩個方面。通常指對人或事物的全面看法,既看到積極的壹面,也看到消極的壹面。
楚楚
宋少永《帝驗引論》卷七:“太極分,兩儀立。陽交於陰,陰交於陽。四只大象出生了...於是壹分為二,壹分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