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壹個人本來無罪,卻因為擁有寶玉而被定罪。
我想表達的是,不貪圖財寶可以避禍,但絕對不是說把自己所有的財寶毫無原則地送給別人;如果別人貪圖財寶,壹開始可能會成功,但如果得不到滿足,必然會帶來災難。這句話後來引申為“有罪才”,甚至“有罪色”等等。
擴展數據:
“人無罪,背個包就有罪”的相關典故;
當初玉叔有壹塊寶玉,齊桓公要,玉叔不給。然後,玉叔後悔了,說:“周有句諺語說:‘人有寶玉,方有罪。’”於是他把寶玉獻給了愚公。
可是,齊桓公又來要禹叔的劍,禹叔說:“這真是貪得無厭。如此貪婪會給我帶來死亡。”所以他發兵進攻愚公。所以,愚公去了他共用遊泳池的地方。
很明顯,這句話的意思是對寶藏的貪婪會帶來災難。在這個故事裏,玉叔因為擔心對財寶的貪欲會帶來災難,就把寶玉送人了。然而,愚公得到寶玉後仍不滿足,最終因貪得無厭而釀成大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男人無罪,男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