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號最基本的用法是引用,包括直接引用和間接引用。直接引語是對人們所說的話的完整記錄,可分為三種情況,如:
1)我姑姑折了幾根樹枝扔了下來。她叫著我的小名說:“先餵妳!”
2)“哦,真漂亮!”皇帝說:“我很滿意!”"
3)“妳怕什麽!海的美就在這裏!”我說。
註:例1)是說話人在前面的情況,例2)是說話人在中間的情況,前後所說的壹切,例3)是說話人在後面的情況,前面所說的壹切。上面三個例子分別用了冒號,逗號,句號,這是引號引起的固定搭配,不可更改。
間接引語是把某人的原話非正式地、不完整地、語義上放到他自己的話裏的引語。這種引語如果不解釋清楚,很難發現是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