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壹個中國成語,拼音是duìbōng táng táng,原意是被告出庭受審。現在常用來指原被告和被告雙方公開訊問,當庭辯論,明辨是非。書籍:訴狀、起訴書等;查書:被質疑;法院:過去指官員審理案件的地方。在法庭上接受質詢。
例句
1.在過去的18個月中,銀行壹直在起訴其客戶為不確定的收購交易提供貸款。
2.但是還沒有正式的法院裁決來確認他們的性別改變。他們擔心因為離婚或財產糾紛打官司,他們的婚姻會無效。
3.尼科爾森現在必須和他的舊雇主打官司,並在英國勞工法庭上證明他被解雇是因為他的環境信仰,而不是因為公司的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