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嬛在後妃宮裏充滿了算計。歷史上她真的存在嗎?至於電視劇為什麽會這樣,只是因為要符合歷史。於是編劇做了壹些調整。於是我們看了電視劇版的《宮中皇後》。為了符合雍正王朝的歷史,小說中梅莊所生的兒子被改成了公主。在歷史上,四阿哥是Xi貴妃的親生兒子,在這裏他變成了養子。與此同時,天皇的年齡也發生了變化。原著小說裏的皇帝沒有電視劇裏的那麽老。有些小妾也被刪了。電視劇裏的公主年石,其實就是小說裏的慕容。
《甄嬛傳》本身就是壹部架空小說,故事背景發生在虛構的周朝。《甄嬛傳》中的人物故事也是融合了歷史上很多人物的故事,比如出家參照武則天的經歷,還有歷史上漢元帝馮的護熊。因為政策原因,不允許架空,所以以雍正王朝為背景。
原名甄,因嫌玉字俗氣,改名為。大理寺邵青甄元道的長女,愛好詩歌,琴棋書畫樣樣精通。所以她和其他只知道三從四德的女生很不壹樣。她有自己的見解和現代女性的愛情觀。
入宮的前壹天,甄嬛帶著宮女劉著、桓弼去後宮許願:“嫁給最好的男人,跟他結婚,白頭偕老。”可以看出,甄嬛對自己婚姻的渴望是很久很久的。而已經步入廟堂的她,並不期待即將到來的繁華,而是期待被拋棄的品牌,不被選中,甄嬛不貪圖名利,只想追求真愛。
入宮後,甄嬛知道自己的命運已經註定,但對愛情的美好憧憬依然存在,於是會在除夕夜在伊美花園許願:“願得壹心,白頭不離”。這個願望和在寺廟裏的願望壹模壹樣,可以看出甄嬛的真實意圖並沒有改變。
然而,單純天真,對愛情有著無限期待的甄嬛,卻遇到了世界上最難纏的人,而這個人卻給了她壹個美好的開始。蕭在禦花園的賞花與第壹房不同,甚至不顧宮中規矩,沿襲民間婚俗,散帳吃交子。甄嬛認為,雖然皇帝不能專註於自己,但他對自己真的很上心,這使甄嬛產生了愛情的幻覺。
她看著宮中其他寵妃失寵,眉莊被禁足。當安陵容成為皇帝的新寵時,甄嬛會害怕,總有壹天她會步他們的後塵。但當她在桐華臺獨自面對身材勻稱、才華橫溢的郭俊國王時,她沒有動搖,沒有壹刻的逾越。
當郭俊國王在船上向她赤裸裸地表白時,她選擇了橫眉冷對,斷然拒絕。即使郭俊國王冒著不敬的危險把她從伊坤宮救出來,她心裏也只有感激,不敢動壹點,可見甄嬛的忠誠。
甄嬛生完孩子後,她很不開心。浣碧找到王國軍來緩解甄嬛的情緒。雖然甄嬛很感激王國軍的好意,但她還是告訴浣碧少和王國軍接觸,以免被懷疑。作為回報,她請求皇帝封她為蜀的國號,這不僅報答了的恩情,也讓知道她有意疏遠他。
發現自己變成了純袁的替身,她心灰意冷。生下朧後,她要求離宮修行,這自然就取消了她在宮中的名分。就這樣,她成了真正的廢妃,相當於被皇帝離了婚。回到皇宮是不可能的。從此,只剩下庶人,那些與皇帝的恩愛時光煙消雲散,她也打算從此謀生。
然而,郭子渝郡從未放棄對甄嬛的追求。面對甄嬛的堅決拒絕,他堅持了下來。他把對甄嬛的愛融入了自己的血液,並轉化為實際行動。他壹直關心她,最終感動了甄嬛。他們成了戀人。無論是在古代還是在現代,甄嬛都等於壹個離了婚的女人,再婚是正常的。錯的是甄嬛的丈夫是皇帝,皇帝的女人。於是擔心被人發現,招致殺身之禍,於是他讓文制造假藥和死藥,希望能和王壹起飛走,與他共度余生。他們兩個發了誓,許下了壹百年的承諾。
被迫回頭,卻是無心之失。然而,就在甄嬛懷孕後,郭子渝郡的死訊傳來。以甄嬛的智慧,她知道郭子渝郡之死絕非偶然,所以她從悲痛中醒來。她知道,她要救她病重的父親,找出她心愛的人的死因,為他報仇。世界上只有壹個人能幫她做這樣的事,那就是當今的皇帝。
甄嬛開始計劃返回宮殿。壹切都準備好了,但是郭俊國王突然回來了。甄嬛只能形容自己是壹個忘恩負義的女人,讓郭俊國王放棄。只有這樣,她才能拯救郭俊國王和她腹中的孩子。回到皇宮後,甄嬛的心裏仍然只有郭俊國王。驗血後,甄嬛開始死亡。她擔心雙胞胎的秘密遲早會被發現,所以她默許了浣碧嫁給郭俊國王。甚至到最後,甄嬛還和葉蘭義聯手刺殺皇帝,也是為了給郭俊國王報仇。
所以,甄嬛的兩次戀愛發生在不同的時期,沒有重疊。她對每壹段感情都很投入,事情的發展遠不是她能控制的,但初心從未改變。她想要的是和她的愛人共度壹生,這表明甄嬛是壹個專壹而癡情的女人,而不是渣男。
如果甄嬛是現在,她應該是壹個獨立的新女性。在那個“夫為綱”、丈夫是統治天下的皇帝的年代,對於大多數女人來說,那是壹棵大樹,即使受了委屈,也能緊緊抱住。她很富有,吃得很好。在那個時代和環境下,愛情真的是奢侈品。然而,甄嬛離開了這棵大樹,因為皇帝說,“我是壹個珍貴的女人”,“我永遠不會再見到妳”。對皇帝說出這樣的話,我的內心是多麽的強大。
在坎羅吉,心愛的人郭郡王愛上了他。在那種背景下,她可以不離婚,但即使皇帝在前,她也選擇了瞬間與郭郡王華麗。她內心所追求的,從未改變。從皇帝到郭郡王,她就是要愛情。
何況她壹路從傻到有心機,這只是壹個成長的過程。從電視劇來看,甄嬛幾乎從不主動制造麻煩或傷害他人。如果他受傷了,沒有還手之力,他會是壹條魚嗎?不主動得罪人,不惡意揣測人。但壹旦被冒犯,就以牙還牙。這不就是壹個獨立的成年人應該有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