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重視名字的傳統,似乎並不是自古就有的。從殷代甲骨蔔辭來看,能考證出來的帝王名字,只有以幹部命名的,如武丁、太甲、盤庚。隨便看看歷史,那些會在畫面中出現的不平凡的人的名字,會有“俗而有力”那麽厚。例如,的外號叫狗,叫磚頭,叫石頭,等等。這些偉人的綽號甚至比妳的還少。
當然,這其實和民間仍然流行的命名習俗是壹樣的。還不如罵孩子賤來養孩子。除了俗氣的名字,古人在起名時也不是很講究男女之別。今天,只要我們看到吳雄和王艮這樣的名字,我們就知道他們壹定是身高七英尺的人。當妳聽到舒針和李梅的名字時,妳壹定會想象這是壹位可愛而優雅的女士。但這種聯想在古代可能不會成真。比如孟子?《奉獻篇》中提到,空手打虎的勇士名字竟然是“馮富”;而《左傳》中的第壹個國王魯隱公,實際上被稱為“谷熹”。如果只以“名字”來想象這兩個家夥,只會認為他們是男扮女裝,那怎麽分辨他們是男是女呢?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人們開始關註自己的名字。他們總希望自己發達了,不會因為名字而被別人看不起。尤其是明清時期,所有的普通百姓,無論是發了財的暴發戶,還是地理位置有利的地方富豪,都在附庸風雅地改綽號,造壹些謚號或官名,企圖讓人刮目相看。所以當時流行的小曲是這樣唱的:“叫梁紫做礱米,叫中伏賣肉,叫軍報開店賣米,叫德福磨面。”
正是因為社會上流行“名”的稱呼,所以真正有錢有勢的人自然不希望那些應該叫阿貓阿狗的普通人混為壹談,更不允許普通人在講話或寫作中提到他自己的名字,甚至不允許出現類似的聲音。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後世廣為流傳的成語:“只有州官可以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歷史上最著名的反對禁忌的文章,大概就是唐代韓愈的禁忌之辯了。相傳唐代鄭皇後李賀,壽長吉祥。七歲時,他就能寫詩了,他的名字引起了轟動。韓愈因此勸他考進士。但李賀考上進士後,又有人詆毀他,說李賀的父親名叫“晉肅”。因為“進士”的禁忌,李賀不應該參加進士考試,於是韓愈以“禁忌之辯”壹文為他辯護。其實早在《禮記》中就有“兩名不偏諱”的說法,意思是只要兩個字不完全壹樣就可以避諱,更何況“晉肅”和“進士”只是音近而已。
在過去的封建社會裏,取名時不僅要註意讀音,還要謹防因詞義引起的“冒犯”或“叛逆”等不當聯想。即使在現代,仍不時有壹些關於“成名”的故事。比如“文革”期間,就有壹個被功名定罪的事件。1949新中國成立時,壹位姓李的農民給他的兒子取名。後來他二兒子出生的時候,他不是覺得新中國強調人民當家作主嗎?所以它被命名為李愛民。他給第三個兒子取名時,認為人民可以當家作主,這壹切都是黨的功勞,所以叫李愛黨。這三個名字乍壹看似乎不錯,但在“文革”之初,這個家庭陷入了極大的困境。有人指責他的三個兒子,李愛國、李愛民和李愛當。很明顯他還愛著“* * *”,於是他批評了他們,並要求他們解釋他們的骯臟想法。直到粉碎了“四人幫”,結束了文化大革命,農民才恢復了自由。然而,自己和三個兒子的人生,卻因為這三個政治味太濃的名字,留下了永遠無法愈合的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