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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不貪寶

為了配不上價值,高貴,也表白。

■原文:

宋人有玉,給城市,孩子沒有。送玉人說:“給玉人看,玉人以為是寶貝,才敢送。”子涵說:“我看重的不是貪婪,我看重的是玉石。如果妳和我在壹起,妳會失去妳的寶藏。人若有其寶。”所以宋朝的長輩說:“兒子不是沒有寶貝,只是他所寶貝的東西不壹樣。”今天我用壹百金和壹場戰鬥給我兒子看,我兒子就來壹場戰鬥;給我看和諧之墻和百金,我就拿百金;以和合道德智慧之墻示聖賢者,必取其言。他的知識精,他的知識精,他的知識準,他的知識準。兒子的財富是最珍貴的。

■翻譯:

這個成語出自《左傳·相公十五年》。我視貪為我寶,玉為我寶。如果我把它帶走,我會失去我的寶貝。

春秋時期,宋國有個人在山裏挖石頭時發現了壹塊寶玉。他很高興,就帶著它回家,請壹位玉器工人鑒定。玉工仔細看了之後,贊不絕口地說:“這塊玉極好,沒有毛病,是個寶。但是妳要小心,不要在別人面前露眼睛,讓他們偷!”

事實上,這個人邀請玉工到他家,已經引起了鄰居的註意。原來平時很少有人去他家。這壹次,玉工突然來了,不時有人進來東張西望。宋人不安,怕壹錯而喜,所以把寶玉的秘密藏了起來。盡管如此,他還是擔心寶玉會被偷走。賣了就怕不知道它的真實價值,給別人占便宜。他想了想,最後決定送給有地位的人,這樣可以留點人情。過了幾天,見沒人找到,就悄悄帶著寶玉去了京城。

到了京城,見了主事大臣子涵,將寶玉獻上。子涵不解地問:“妳把這麽珍貴的寶貝給我,要我為妳做什麽?”然而,我從不接受別人的禮物。"

宋人慌忙搖頭道:“我沒有什麽事要妳替我辦。”據玉工鑒定,這塊寶玉是稀世之物,所以想獻給妳。子涵又不肯說:“這個寶玉,我是絕不能收的。"。因為如果妳接受了,妳我都會失去寶藏。"

宋人聽不懂子涵的話,只是望著他。我聽到子涵繼續說,“我看重的不是貪婪,而是妳看重的玉。當然,妳把玉給我的時候失去了妳的寶貝,但是當我接受妳的玉的時候,我失去了不貪的寶貝。就這樣,雙方都失了寶。”

宋人見說出了不接受寶玉的這個道理,只好實話實說:“王留寶玉不得安寧,特來京師獻與妳。”

子涵沈思了壹會兒,告訴詩人再呆壹會兒。然後,我就命壹個玉器工把這塊寶玉雕出來,送到市場上去賣,把錢給了宋人,然後派人護送他回家。

■成語:

成語“不貪財寶”的意思是不貪是珍貴的、高尚的,也表示對公眾誠實、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