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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下壹句話是什麽?

生死慷慨,子成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下壹句是:我有錢,但我活著。

這句話原本是士兵之間的約定。現代成語常用牽手白頭偕老來形容愛情的永恒。面對各種各樣的承諾,愛情的承諾應該是最感人的,平凡而真誠的承諾才是最感人的。兩千四百年前的承諾依然久久回蕩在我的耳邊,讓人感受到歲月不可磨滅的記憶和答案。

《擊鼓》講的是戰爭。無論是周邊的軍國主義戰鬥,還是保家衛國的戰鬥,士兵都會面臨分離。這種分離可短可長,比壹輩子都長。戰爭對壹個國家來說有多種含義。對於壹個個體來說,如果不從大的方面來講,更多的是難以忍受的“我壹個人南下”,對“回家沒有我”的擔憂,對無家可歸的漂泊,對兵敗馬亡的淒涼。“生死富貴,和兒子壹起變得幸福,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擊鼓前進是古代常見的生活方式。當時戰爭在生活中占據了太多的空間,歌頌戰爭的神聖,感嘆戰爭的可憐,這在詩歌中並不少見。“打鼓”只是軍人的小聲音,與國家無關。只是因為他心中的情節,人最本能的向往就是遠離愛人,卻回不了家。

原文:

擊鼓聲

作者匿名

先秦時期

鼓聲沈悶,士兵積極使用。曹屠國城,我獨自南行。

出自孫子仲、陳平和宋。不,我要回家。我很擔心。

妳住在哪裏?失去了他的馬?為了它?在森林下面。

生死慷慨,子成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我很富有,但我還活著。對不起,但是我相信它。

翻譯:

鼓聲響起,將士們將奮勇練兵。(人們)留在家裏建造曹操城,只有我去了南方。跟隨孫子忠平定陳、宋。不允許我回家,這讓我很擔心。那麽人在哪裏?那麽馬跑去哪裏了?我能在哪裏找到它?在群山和森林中。生與死來來去去,我曾經告訴過妳。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唉,太久了。讓我不要(和妳)見面。唉,離我的誓言實現太遠了。

這是壹首典型的戰爭詩。詩人揭示了他對主流意識的背離,發泄了他對戰爭的反抗。作品以人類戰爭的本質為視角,呼籲尊重個體生命的具體存在,在生活細節中獲取快樂。這種發自靈魂深處的真實質樸的歌唱,是對人類存在最人性化的詮釋,是我們的祖先為後世文學作品樹立的人性高標準。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讀音:zhí zǐ zhī shǒu sh ǒ u,y ǔ z ǐ xié l ǐ o)源於《詩經》中《高風》中的“擊鼓”。原句是“生死富貴,子富貴。”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生死慷慨,子承說”這句話有兩種解釋。

說法壹:“生死廣,子在說(shuō)。”按照韓的通俗解釋,這壹舉動應該解釋為“我願與妳立下生死之約”,而“說”和“悅”這兩個字在這裏都不假!“程碩”就是“說說”的意思,《詩經》裏經常用倒裝句,就是“我和妳有個約定,不分生死!”那麽,約定的內容是什麽呢?是它的下壹句話,“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說法二:“生死富貴,子富貴(yuè)。南宋朱《詩經》傳,若按“約議”原則解讀,不如寫“與子誓”,可以理解為通稱,“說”比“曰”更貼切。”無論生死,我們是兩情相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