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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辯的意義

強詞奪理就是:壹開始沒有理由,但是說得有理。

發音:qiǐng ci duólǐ

詞性:貶義;壹般在句子中做謂語、定語、狀語。

引用:老舍《四世同堂》,“三人之中,瑞金有時天真,浮山先生有時太不講道理。只有錢先生的態度和言語,讓人永遠感到舒服。”?

例句

1,明明做錯了,卻要強詞奪理,堅持自己是對的。

2.他所說的只是壹個論點。不要相信他。

3.事實勝於雄辯。妳再怎麽爭辯,也改變不了大家的信念。

4.妳說的明顯是壹個論點,我懶得和妳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