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不知道
解釋正確或不正確,合理或不合理。
武鶯明《朱砂熊》第三源:“我以玉帝之禮,明辨是非。”
結構組合。
用法是指某事或某人的言語和行為的對錯。壹般用作主語、賓語和定語。
骨科音樂;不能讀作“qǔ”。
辨形音樂;不會寫“屈”。
同義詞有是非不分。
反義詞混淆是非,混淆是非。
例句
(1)學校要培養學生的判斷能力~;為了不讓學生隨波逐流。
(2)~;自己的輿論;妳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