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應有的尊重對待某人
楊貴妃
【釋義】禮:儀式;應有的禮儀;請客:請客;接待處。以應有的禮貌對待他人。
【語】史明奈安《水滸傳》:“宋江以禮相待;用親切的話語安慰。”
【正字法】階段;它不能讀作“xiànɡ".”
【形體辨別】等待;不會寫“欺負”。
禮尚往來。
要狂妄自大。
【用法】含褒義。以禮貌的言行或適當的物質待遇接待人。壹般用作謂語和定語。
【結構】比較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