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萊迪
釋義:平;敵人:相當。雙方實力相當,不分高低。
出處《南史·劉牧傳》:“敵勢均力敵,終吞其口。”
結構組合。
用法經常用於沖突雙方。常用作謂語和定語。
正音平均;不能念“yūn”。
形狀辨別能力壹般;不會寫“軍隊”。
相似的同義詞,棋逢對手。
反義詞大相徑庭,寡不敵眾。
辨別力~重在實力相當。“可比”的適用範圍更廣;指兩者在某些方面幾乎不太壹樣。
例句
(1)這場足球賽的雙方~;以二比二結束。
(2)這不是兩軍交戰;這是壹場不同力量的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