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①比喻對愚人講深刻的道理;太浪費口舌了(主要是聽話的人聽不到)。②比喻說話時不看對象(主要是譏諷說話者);為不懂道理的人講道理;對外人說專家話。它經常暗示徒勞或諷刺對方的愚蠢。
【語】韓某榮《理惑論》:“公明義為牛清角之操;照常吃飯;非牛不聞;不適合他的耳朵。”
【正字法】玩;“丹”不能讀作“炸彈”。
【近義】沒有針對性的行動是不當的。
【反義詞】有針對性
【用法】對牛彈琴是諷刺;但是我們必須區分對象。壹般用作謂語和賓語。
【結構】比較正式。
【例】針對文盲人群;文藝創作論;無異於~。
給anox彈吉他;白費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