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甲投敵,中國成語,拼音是qiji m: d m: o g,意思是放下武器,放棄。出自羅鳴·管仲的《三國演義》。羅鳴管仲《三國演義》第四十六回:“本月若不能破,只能依張子步之言,棄甲歸降,投降北方。
《左傳·弓玄二年》:“看其眼,看其腹,棄其甲。”杜宇註:“棄甲即失師。”孟子上說:王好戰,請用戰爭比喻。灌鼓,兵器連,棄甲部隊走,或百步停,或五十步停。鍋嫌壺黑怎麽辦?《三國誌·王味之傳·蘇》:“是不是棄之近變?”
唐涵予《與鳳翔、邢尚書書》:“戎狄棄甲而逃遠,朝廷高枕無憂。是君子壹生之願嗎?”清代獨孤隱逸學者元的詩:“契丹賊孫萬榮寇幽州,吳棄建安。”陳毅《渡汾河平原》詩中寫道:“邱洵古今同,棄兵而降。”
周朝始祖後稷,生於晉南翼城廢村,後在稷山(今山西稷山縣)作農官(官名後稷),稱姬王(又稱姬神或農神)。齊王曾經教人們在縣城南部的山上種植莊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