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每壹次相遇:相遇。場地:表演戲劇、民間藝術和雜技的場所。街頭賣藝的本義是遇到對的地方就開秀。後來用來形容某些場合的休閑娛樂;偶爾湊熱鬧。
【語】松石道元《景德鄧川錄》卷六:“隨身帶竿木;逢場作戲。”
【正字法】字段;它不能讀作“chánɡ".”
【形體辨別】工作;不會寫也不會做。
【近義】入鄉隨俗,隨波逐流。
【用法】指湊熱鬧;有時也指輕佻的生活態度。壹般用作謂語、定語和賓語。
聯動類型。
【例】他從不打撲克;這次只是~;只是招待客人。
在罕見的事件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