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每壹寸土地
tǔ·比才
【釋義】寸土地:極小的壹塊土地。不允許任何土地被敵人占領;有掙紮。形容鬥爭激烈、尖銳、針鋒相對。又稱“大小重要”、“寸土不讓”。
[語]《新唐書·李光弼傳》:“(光弼說)兩軍為敵;規模很重要。”
【發音】爭議;它不能讀作“zhènɡ".”
【外形歧視】爭議;不會寫“簽”。
寸土不讓
【反義詞】手牽手
【用法】可以用來形容不給敵人壹寸土地,或者針鋒相對;不要放棄任何利益或權力。壹般用作謂語、定語、狀語。
主謂類型。
【例】面對敵人緊逼而咄咄逼人的腳步;我們的政策是針鋒相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