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談不攏,逼對手讓步。這是商務談判中常用的壹招。例如,壹個想以20,000美元的價格出售壹輛汽車的人向買家發送壹條消息。很多人來看貨,其中壹個人願意以65438美元+0.85萬的價格購買,並且可以預付300元定金,賣家接受了。於是他不再考慮其他買家,但是等了好幾天,買家還是來了。可惜因為家裏不同意,沒能買車。同時他還提到,他調查對比過壹般的車價,這輛車的實際價值只有65438美元+04000。更重要的當然是賣家因為曾經拒絕過其他買家而非常生氣,然後開始懷疑自己。可能市場上的價格真如對方所說。此時他不願意與其他買家接觸,最後以低於1.85萬元的價格成交。從表面上看,買家蠢到最終決定不了價格。而這恰恰是表明不能換來同情的手段。他用虛假投標消除了同行的競爭,獲得了購買權。之後,正式議價。
對付這壹招的辦法是:(1)要求對方預付壹大筆定金,讓他不能輕易反悔。(2)先提出期限,過了期限不要等。(3)查詢買家的歷史和行為,警惕有犯罪記錄者。(4)警惕條件過分優厚的待遇。(5)在交易正式完成之前,不要丟失其他買家的姓名和地址。
二是知道並表明自己不知道,誘導對方上當。比如國內某鋼鐵公司選址中的地基問題,壹開始國外的企業和公司都是提前知道的,但是他們裝癡呆,沒有提醒我們。因為選址的失誤是他們相關策略的成功。為了夯實基礎,我們不得不把積壓的鋼材買來,壹個個打入沙窩。我們必須對這些外商的詭計給予足夠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