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趙專公九年》中:“棄之如糗,乃因之。”
用法律作謂語和賓語;用於書面語
同義詞有失落,失落,失落,失落。
反義詞放不下。
比如當年商鞅動木賞金建立信任,懲罰太子主子建立威信,都說明法律能夠取信於民,為民所重視,不會被敗壞。(張)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