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有個名醫叫淳於髡,是齊國都城糧倉管理的總管,也叫太倉公。他從小就喜歡學習醫術。漢末八年(公元前180),向同郡元裏公客楊青學習醫術。此時楊青已經七十多歲了,就把自己掌握的秘方全部給了他,並教給他黃帝和扁鵲的脈象書,以及觀察面部不同顏色來診斷疾病的方法,讓他提前知道病人的生死,決定疑難病癥。學了三年,治病救人,預判生死,才能應驗。他診治疾病、決定生死的能力深受患者好評。
有壹次,壹個大商人的妻子生病了,向淳於伊求醫。病人吃了藥,沒好幾天就死了。這位大商人控告政府錯誤地對待淳於髡。當地官員判他“肉刑”(漢文帝早期的刑罰,刺臉割鼻,剜膝砍腳)。
按照刑法,是要送到長安接受懲罰的。淳於髡有五個女兒,她們都跟在她後面哭。春雨怡又急又惱,大聲呵斥道:“妳要是生孩子不生男孩,關鍵時刻就沒人可用了!”小女兒緹縈聽到父親的話非常傷心。她提出要和父親壹起去長安,家人勸阻也沒用。
當緹縈到達長安時,這位客戶寫了壹封信,交給了宮門的守門人。這個朝代的皇帝是劉恒,他開創了歷史上罕見的繁榮時期的“文化場面的統治”。漢文帝接到信,知道是壹個小女孩寫的信,卻很重視。該文件寫道:
“我叫緹縈,是春雨怡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各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現在他犯了罪,被判體罰。我不僅為父親感到難過,也為所有被體罰折磨過的人感到難過。壹個人砍掉自己的腳,就成了殘疾人;我把鼻子割掉了,不能再按了。我只想以後重新做人,沒有辦法。我寧願被政府充作奴婢,替父親贖罪,讓他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奏章,很同情小女孩,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他把大臣們叫來,對他們說:“妳們犯了罪,應該受到懲罰。沒什麽好說的。但是在受到懲罰之後,是時候讓他改過自新了。現在懲罰壹個囚犯,在他臉上紋身或者毀掉他的四肢。這樣的懲罰怎麽勸人向善?妳們商量個代替體罰的辦法!”
大臣們壹討論,就想出了壹個辦法,變體罰為打板子。原句是砍掉腳,改為打500板;原來割鼻的句子改成了打300板。文帝正式下令廢除體罰。就這樣,緹縈救了她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