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苦難具有普遍意義。“尋找”是永恒的主題,只是失去的東西不壹樣,但對自己來說永遠是有價值的。有人失去了孩子,有人失去了寵物,有人失去了嬰兒,等等。老雷雖然在15走過州政府,在市場上大搖大擺,但幾乎不現實。根據《治安辦案法》的規定,孩子失蹤,十天八天是最佳尋找期,超過壹個月很難找到孩子;壹年多以後,所有有效線索都會丟失。再找他們就像大海撈針。另外,除了報案之外,大部分丟孩子的孩子大多是私下或者秘密的。很少有人像老雷那樣大驚小怪。沒什麽異常。他們先向小偷報了案。即使線索可靠,他們也逃了。現實生活中,很多富裕家庭為了找孩子,兩三年就傾家蕩產,但農民老雷易捷能堅持15,升級裝備,騎上八成新的摩托車,有點奇怪。還是老雷獨特的發現方式使他能夠長期堅持,因為這種形式直接吸引了人們天然的同情心和道德感,所以整個過程或多或少都有好心人的贊助。這從老雷時不時認真記錄的小賬本上就能看出來。即使梁家輝扮演了壹分鐘友好警察的角色,他不僅沒有處罰老雷違法上路,還熱情地引導他。最後他私下在地圖上放了200塊錢,這也說明老雷的尋親過程並沒有壹般人想象的那麽難。不知不覺中,尋親成了老雷的生活方式。在疼痛和麻木中,他有點高興。我們甚至無法想象,老雷不尋親回老家,會過著怎樣的生活。他背對黃土,臉對天的日子不屬於他。
好的結果是老雷找到了兒子。其實就算他有,也有其他的可能:他兒子不認識他,他不想跟他回去,或者他已經學會了壞習慣和殘疾,等等。曾帥找到了父母,但雙方茫然的表情似乎預示著很多不確定。也許曾帥會回到他的養父母身邊。老雷和曾帥的不同結局似乎再次揭示了生活中常見的悖論。所謂“踩鐵鞋無覓處”,來之不易。事實上,並非如此。老雷想找到它。曾帥可以找到它,但他沒有。除了保留壹些童年記憶,曾帥最關鍵也是最獨特的情節是,他和另壹個小夥伴在同壹天,在同壹個村子裏被綁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