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掩人耳目》壹文。
此處將正典出處列為“掩人耳目”出處,以供參考。
高俅、楊戩,大盜,最近在大宋宣和遺聞。他們是沒有記錄的普通人。壹旦遇到聖寵,他們就熟練地進入宮廷,很有尊嚴地聆聽,並在1 & gt;很明顯,雖然妳想掩人耳目,但妳得不到。
【註】(1)賣淫屋:妓院。
此處列舉典故的描寫,為掩人耳目的典故描寫,提供參考。
“掩人耳目”的經典出處,出自大宋宣和遺風。
《大宋宣和遺事》主要講述了宋徽宗、欽宗、高宗三朝的故事。《史記》中有記載:宋徽宗看到國家的衰落,看到國家刀光劍影的危險,非常難過。
侍中高俅、楊戩見不高興,便勸及時吃喝玩樂。
於是他們帶著惠宗微服私訪,去了金煥巷,和名妓李世石喝酒玩樂。
這件事傳到諫官曹富爾的耳中,他立即上書,勸告惠宗不要受奸臣的蠱惑。妳的天子上街在民間玩,偏袒妓女,睡在妓院裏。
這種行為,想要掩人耳目,是不可能的。
如果天下人都知道了這件事,史家把它寫進史書裏,那會讓人笑翻幾代人,壹定要慎重!後來“掩人耳目”這個成語就是從這裏演變而來的,用來比喻用虛假的外表來欺騙和欺騙別人。
如《鏡花緣》第七章、第三章,“就像別人的文字壹樣,常常偷換舊的,讓自己忙個不停。怕別人看到,難免會加上壹些自己的意思,雜而強,以為會掩人耳目。」
書證01。程頤《紅樓夢》第七回、第五回:“這種致盲的事誰不會幹!等著瞧吧。」
用法描述同義詞:
反義詞:識別參照詞,掩人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