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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競爭的意義

禮是主人和客人相見,站在庭院的兩邊,互相行禮。

解釋的本義是賓主分庭兩側,平等行禮。後來用來形容彼此的地位或影響相等,相等或相反。

來源《莊子·漁父》:千騎之主,千騎之王,見主人不得不恭敬,主人還不好意思。

比如姚最的《續畫序》:美如常康(顧愷之),擅上書,與人爭,未見其人。

這個成語經常在句子中用作謂語和定語。中立。僅供雙方使用。常與“跟”、“通”等介詞連用。

造壹個句子

1,論雜文,誰也比不過魯迅。

2、公主是金葉子,我敢和公主比。

3.唐代著名詩人雖多,但能與李白比肩的恐怕只有杜甫了。

4.在教輔領域,這兩個老字號競爭由來已久,學員數量旗鼓相當。

他學了幾年二胡,最近進步很快,已經可以和師傅比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