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文章《事與願違》。
此處將正典出處列為“事與願違”的正典出處,以供參考。
#三國康的詩《怨》(引自《文選》。第23卷。poems)1 & gt;…2 & gt;我又氣又嘆,壹直沒辦法關註3 & gt!事與願違,李4 & gt停留很長時間5 & gt。
窮則有命。妳能要求什麽?古人雲,善不近名。
當時恭敬無聲,後悔莫及。
【註】(1)典故見王人《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2) ?: ㄐㄝ,表達悲傷和憂愁的感嘆詞。
(3) 儔:聲音ㄔㄡ?,匹配和比較。
(4) 遘:健全的ㄡㄡˋ,滿足和遇到。
(5)久留:久留。
入獄。
【參考資料】仁慈的王者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二)從前,羅天王有個太子要登基,有個道人羅陀師教導的班祖太子要拿著千王的人頭去祭祀家神。
他即位以來,得了999個王,少了壹個,就是北上萬裏,他將得壹個王,名叫普明。
普明王白班祖曰:“願聽薩摩亞人壹日,進貢三寶。」
他的班級是王。
壹日,普明王依往昔七法,邀百位大師,申請百位高座,每日兩點,講般若波羅蜜多詩八千億首。當第壹個主人是國王的時候,他說:“第壹個主人是國王。”
事與願違,悲則害人。
......“當時法師說這就是結局。當時的普明王家裏都是盲人,王證明了自己的虛榮心。當他聽到佛法並認識到它時,他回到了羅天王國,也就是999年的國王。他說:“到時候,每個人都要念誦七佛王人的過去,問壹問《般若波羅蜜多經》裏的句子。」
此處列舉典故“事與願違”,以供參考。
三國時魏的《怨》詩,是他的好友陸安假意奉承其弟魯迅所作。他勇敢的說出來,卻被牽連其中,好讓他在監獄裏表達自己的感受。
他的本性不符合世俗,他決心保持單純。他對自己無緣無故被誣陷入獄的悲憤無人能比。
他感嘆自己身陷囹圄的殘酷事實,這與他當初“呱呱叫,振翅向北遊”的願望相悖——像大雁壹樣在天空中自由飛翔。
最後,他和魯保安被殺。
後人用“事與願違”來說明事實與願望相違背。
書證01。唐翠的《致敬董大使》:“與慶典掛是適得其反的。
良知與主,昨日是非。」
02.清。陳維崧的詞“金菊到芙蓉。《竊竊私語譚艷》:“相見暗惹終身恨,西洲道與心違。」
用法描述同義詞:
反義詞:識別參考詞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