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明初
[解讀]
明:指出來;持有:持有;戰鬥:武器。帶著火把和武器。形容當眾搶劫或肆無忌憚的做壞事。
[來源]
袁佚名《壺中鬼》第二折:“我住在這土窯裏,做些專業的工作。我從來沒有明火執仗過,我只赤手空拳求財。”
[示例]
這些罪犯那天在街上持槍搶劫時被巡邏隊當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