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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遺忘的事情?

忘事的寫法就是忘事。

成語名稱:忘三忘四

成語發音:disān làsì

成語解釋:把這些扔掉;又錯過了。形容粗心、健忘;照顧壹件事,失去另壹件事。

成語出處:清代曹雪芹《紅樓夢》第六十七回:“俗話說‘夯鳥先飛’,省內壹時失不全,令人見笑。”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貶義成語

成語的用法:組合;成為對象;貶義

成語結構:組合成語

世代時間:現代成語

成語正字法:羅,不能讀“魯”。

同義詞:馬馬虎虎?粗心?

反義詞:謹慎?壹絲不茍?

成語的例子:

1,老年人記憶力下降,經常忘記事情。年輕人要體貼。

2.出門帶的東西提前收拾好,以免忘事、漏事。

3.雖然她經常忘事,發呆,但是大家都很包容她。

4.他總是健忘,健忘。他無能為力!

5.我弟弟做事不認真,經常忘事。

6.小明真的很難過。因為他總是健忘,所以今天去考試的時候把準考證落在家裏了。

7.中考前老師特意告訴學生,壹定要認真,壹定要冷靜,千萬不要忘記壹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