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詞
基本解釋
改法造壹些名來達到壹些不正當的目的。
貶義
楚楚
李明開縣《閑宅集》:“郭宗被報出水,還鄭湖三百余頃;未補原包糧而征用土地的數量;找借口;作為帳外;私下收下。”
例句
1.壹切亂攤派、亂收費的做法都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