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章法》的基本內容源於秦律,但在《盜法》、《賊法》、《織網法》(又稱監牢法)、《捕法》、《雜法》、《武裝法》等《秦律》六章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家法》、《武裝法》。故稱九章律。
2.西漢中期的立法成就之壹。漢武帝即位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強化君主專制地位,制定了壹系列相關法律。其中,漢武帝時期,張湯制定了27條《過宮法》,規範禁衛和禁宮事宜。
3.西漢中期立法活動的成就之壹。漢武帝時期,虞照制定了六部《潮河法》,又稱《潮河法》,主要是關於潮河制度的專門法律,進壹步規範了朝臣朝見君主的禮儀。
4.《在章律身邊》是西漢初年立法活動的成果之壹。實際上,蜀補充了《九章律令》中沒有涉及到的官階和禮儀制度,並采用了《先秦古禮》和《漢書》中秦易的朝覲、宗廟、婚喪等禮儀制度。
擴展數據:
西漢初年實行“無為而治”的政策,法律相對簡單穩定,漢武帝以前沒有大的變化。漢武帝登基後,對外戰爭、社會矛盾、階級矛盾連年激化。為了鞏固政權,增加和修改了大規模的法律。漢武帝命張湯制定了27條“龔玥法”,這是壹部關於宮廷侍衛的專門法律。虞照奉命制定了6部何超法,這是何超體系的壹部特別法。這兩部法規,加上《九章律令》和《章律》,共60條,史稱漢法,也稱漢法60條。
雖然從漢武帝到東漢末年有所增刪,但《漢律》六十條基本沒有大的變化,對維護漢朝的統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