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用法:組合,作謂語和定語,有褒義。
示例:
應該平衡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
劉坤壹(0830年65438+65438+10月21902年0-65438+65438+10月6)湖南新寧人。晚清政治家和軍事將領。
劉坤壹出生在林家。鹹豐五年(1855)加入湘軍楚勇對抗太平軍。後來,劉長友轉戰江西、湖南、廣西。同治元年(1862),升任廣西公使。同治三年(1864),後升任江西巡撫。同治十三年(1874),調任兩江總督。
光緒元年(1875),授兩廣總督,次年授兩江總督、南洋商貿大臣。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期間,他被授予欽差大臣入關,統率山海關內外軍隊百余營,卻在遼河全軍覆沒。之後還是主戰,反對和談。戰後,他回到了兩河流域。戊戌變法期間,他抨擊康、梁變法,但也反對廢光緒。八國聯軍侵華戰爭期間,他參與了張之洞等東南督撫達成的“東南互保”協議。
光緒二十七年(1901),他和張之洞提出“變法三折”,要求變法,並提出提倡學習培養人才、整頓政事、采用西法等主張,多被清廷采納,成為清末新政的藍本。光緒二十八年(1902),劉坤壹去世,享年73歲。他被封為壹等男爵,被授予老師,被授予“忠誠”。
劉坤壹三任兩江總督,政績斐然。深受清廷倚重,被譽為“半個東南,壹柱擎天”[38]。有壹批代代相傳的劉忠誠公共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