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成語大全 - 成語“未經同意就拿別人的東西”叫什麽?

成語“未經同意就拿別人的東西”叫什麽?

帶著(路過的某物)逃走

解釋是指順手拿了別人的東西,是貶義的。

引用解釋

1.《禮記·曲禮》上說:“效法馬者,以右手牽之。”鄭玄註:“用右手排便。”後人以“竊”比喻行事之道,不費吹灰之力。袁尚忠獻《單鞭奪馬》第二折:“我也沒聽他的。我用右手抓住馬,用左手刺他的眼睛,就像抓賊壹樣把他抓了回來。”《水滸傳》第九十九章:“馬靈飛在前頭,卻撞上壹個胖和尚,從他手裏搶過來,打翻馬靈的禪杖,偷走了,所以早捉住了馬靈。”馬南邨的序言:“我認為寫短文並不麻煩。只要妳有意見,有材料,都可以偷,業余時間也可以。”

這是指順便拿別人的東西。《黃繡球》第三集:“這壹天我看多了,黃同裏更猶豫。我怕越來越多,難免有哄搶偷盜的事。”巴金的《譚》:“據說就是在那個時候,他走到哪裏都要作壹次‘偷’的表演。”註:“過去我們那裏有句話:‘偷不算偷’。”

解釋

偷字面意思是:把別人的羊搶走。比喻會抓住敵人或利用別人。現在比喻拿別人的東西坐飛機。

內在含義:某人在操作壹個技能的時候已經達到了非常熟練的程度,所以他可以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