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允許官員放火胡作非為,不允許老百姓點燈。意味著有權有勢的人可以自己胡作非為,但普通人連合法的活動都要被限制。出自宋《舊學殿筆記》卷五:“田登為郡,他隱姓埋名,觸之者必怒,其官多遭譴責。所以對於國家來說,說燈就是火。上元熄了燈,讓人們進入州內觀光,官員們隨後在城內公布書單,說‘州照常放了三天火’。”後來他形容統治者“只有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得點燈”,卻限制了百姓的自由。也指為所欲為,但嚴格要求別人。比喻統治者可以胡作非為,但普通人的正當言行卻受到種種限制。現在的比喻是,只允許妳為所欲為,不允許別人有正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