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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時候想加罪,隨時可以說。

如果妳想學習如何使用它,妳必須先知道他的確切意思。

通常在妳受了委屈卻無法為自己辯護的時候。

想加罪,隨時可以說。想給別人加個罪,找個罪都不愁。

如果妳想譴責某人,妳總是可以捏造罪名;有心打狗的人很容易找到棍子;給狗起個壞名字,吊死它;如果妳想找借口打狗,就說它吃光了煎鍋

妳好,我好,妳好

成語典故:欲望:想要;患:悲傷、煩惱;備註:文字指借口。要怪就怪別人,找不到罪名就不愁。指隨意誣陷人。

成語出處:《左傳》Xi公十年:“若無廢,何以能興?”如果要加罪,妳的借口是什麽?"

成語例子:“然而,老徐和李自成是無辜的。讓我們把他清理幹凈。我們該怎麽跟別人說?”“要加罪,為什麽不說!”(姚《李自成》卷二第二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