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的出處是後漢書:“法冠為柱。.....執法者,石,廷尉也是監軍。或者叫傲慢之冠。若不能直,楚王嘗之,以為是冠。”註引《賦《外物誌》:“在東北,有獸名驕忠。看到人打架,不能直碰;論人就錯了。”太平玉蘭卷89。引用《說文》日:“如壹毛錢。古代訴訟史,人生不正。黃帝時,有帝遺(魏)。皇帝問他在哪裏吃飯,說:‘菜推薦,春夏水澤,秋冬宋軍在竹箭。引用《論衡》說:“生氣的人是墻角的羊,犯了性知識的罪。高要治監,有罪者令羊摸之。高要敬羊,雙膝而坐。”《神經》和《敘異錄》也收錄其中。
釋義及用法神話傳說是壹種神奇的羊(牛),可以明辨是非,用角觸碰有罪或不當的人。後來,這個代碼是指執法的判斷;也指執法人員。
古典形式
唐·白居易:“仙府觸邪,謗龍麟。”
摸傅園若金:“設庭防摸,忌騎上路。”
唐代李商隱:“鳳凰送聖旨,驕橫到底。”
神角唐震:“再磨神角,重開憲信。”
神摸羊摸唐元貞:“起初神摸羊,俄隨鵝。”
李湯唯杜甫:“墓待龍聖旨,臺迎李傕。”
觸唐李商隱:“邪觸同,曲伴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