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棄之如虎:古代貴族子弟冠其發,先以黑布冠紮之,三冠後棄之,比喻棄無用之物而不悔。俗服:“棄之如摑,左傳長工九年:”不知其尷尬,乃因之。」
3.棄之如娼妓,比喻不珍惜。孟子致力於說:“順鄙人世,猶棄吾跡。”。《明代趙弼三賢傳》:“我吃漢祿三世,曾棄之。東周四七章:“此時若有龍鳳來接我,我棄山河如棄耳!”」
4.視其為牌坊:視其為雙手合十的玉石,比喻十分珍貴。20年見證的怪物現狀,第24次:“妳若向他要壹副,壹把扇子,就當拱墻,不管他的字跡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