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ng Xu nB和güng
解釋說,刑訊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包括紀檢監察人員)為了逼取口供而實施的體罰或者變相體罰行為。這些可以是生理上的,也可以是心理上的。在現代,戰爭期間,這種審訊方法被用來虐待戰俘,以獲取具有軍事價值的信息。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61條、《國家法定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140條都明確規定,禁止刑訊逼供。然而,在司法實踐中,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非法訊問行為依然普遍存在,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建設的目標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