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奪理(拼音:qi m 4 ng cí duó l ǐ)是壹個成語,源於羅鳴管仲的《三國演義》。強詞奪理(強詞奪理:議論文)指不合理的論點,常用來形容不合理的借口。帶有貶義;壹般在句子中做謂語、定語、狀語。
壹,成語的來源
羅鳴管仲《三國演義》第四十三回:“席上壹人忽曰:‘孔明所言,皆詭辯,不可對,不必再說。’後人由此典故衍生出“詭辯”這個成語。
二、成語含義
《三國演義》中諸葛亮的口才令人佩服。成語告訴人們,強詞奪理不等於能言善辯。現實生活中,人要以理服人,而不是糾纏不休,顛倒是非。
第三,成語的使用
1,書面用法
“強詞奪理”是指強詞奪理,但常用來形容不合理的借口。帶有貶義;壹般在句子中做謂語、定語、狀語。
2.使用示例
(1)李晴如真《鏡花緣》:“不可不敬。但是妳知道蘇頌是什麽樣的人嗎?”
(2)作家老舍《我怎麽寫火葬》:“今天的世界已經明顯地分成兩半:壹個是侵略,壹個是反抗...在侵略的那壹半,他們也有壹段真理可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