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春秋左傳《桓公十年》。原文是:“當初禹叔有玉,禹公求之。提議。他後悔的時候說:‘周有句話:‘人無罪,背個包就有罪。我怎麽能用這個,而且對賈有害?就是提供它。去要他的劍。叔叔說:‘真是貪得無厭。我將永無止境。然後砍掉愚公。因此,愚公跑出了遊泳池。當初郁叔叔有壹塊寶玉,想要,沒有給他。然後,於叔後悔了,說:“周這個地方有句諺語說:‘人有寶玉,方有罪。’”於是他把寶玉獻給了愚公。可是,齊桓公又來要禹叔的劍,禹叔說:“這真是貪得無厭。如此貪婪會給我帶來死亡。”所以他發兵進攻愚公。於是,愚公就去了* * *池的地方。很明顯,這句話的意思是對寶藏的貪婪會帶來災難。在這個故事裏,玉叔因為擔心對財寶的貪欲會帶來災難,就把寶玉送人了。然而,愚公得到寶玉後仍不滿足,最終因貪得無厭而被打敗。我們可以看到,《左傳》的意思是不貪圖財寶可以避禍,但絕對不是說把自己所有的財寶毫無原則地送給別人;如果別人貪圖財寶,壹開始可能會成功,但如果得不到滿足,必然會帶來災難。這句話後來引申為“有罪才”,甚至“有罪色”等等。我們也可以說,當壹個人炫耀或覬覦財富、才華和美貌時,往往會帶來災難。財富、才華、美貌都沒有罪,但當他炫耀或覬覦這些東西時,就可能帶來災難。易經上說:“慢藏教賊,冶容教淫”也是這個道理。張爾其先生說:“如果妳躲得慢,不知道如何防範,那妳就是在教人做賊;那些善於炫耀自己的人,是在教人好色,何樂而不為呢!“我們應該好好想想,這是壹種病還是壹句至理名言?如果誰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願意惹事生非,那麽,就炫耀和覬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