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原指引用《詩經》某章的詩句;借來表達妳的意思;不是引用詩的本意。後來壹般指引用別人的詩詞或談話;只能根據自己的理解或需要截取片段或部分;不管全文和原意。
【語】《左傳·相公二十八年》:《賦》詩“出章;我想要我想要的。'
【辨析】含義;不會寫“意義”
【近義】望文生義。
【反義】實事求是
【用法】有貶義。指截取的內容與原意不符;滿足自己的需求就好。壹般用作賓語、定語、狀語。
聯動類型。
【舉例】~;無限高於階級;這是壹種糟糕的文風!
斷章取義地引用壹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