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心理學家Rottre J .在20世紀提出了壹套理論,即人們對事件的歸因傾向理論,稱為控制點理論。
當歸因於事件時有兩種類型的人。壹種是相信自己能夠控制事情的發展和結果的人,稱為內部控制者;另壹種人是聽天由命,認為命運、機遇等外在因素決定了自己的命運,個人的努力無濟於事。這種人叫外控者。
比如小啊出門上班起晚了,出門上班沒趕上公交車,到公司被老板罵,做事被客戶投訴。晚上回到家,他想了想當天的經歷,覺得自己很倒黴。公共汽車離開了,錯過了它。如果他追上了,就不會有後續事件,所以他再也不想坐那趟車了。
從上面的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小啊覺得自己今天過得很糟糕,因為公交車已經開走了,但實際上,如果小啊試著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他會發現自己起床晚了,準備時間來不及,所以沒能趕上公交車。如果他早點起床,可能就不會有下面這些問題了。
我們來看另壹個案例。小B因為工作上的失誤被罵,還不死心。之後他很好的回顧了處理事情的過程,從自己的角度找原因,確定是什麽原因造成了錯誤,並記下來作為警示,讓小B不再犯同類錯誤。
小啊和小B同樣被領導罵,但兩人的歸因方式完全不同。前者認為公交車沒有在等他們,後者認為自己犯了錯誤,找出原因,改正。這兩種不同的方式可以反映出小啊是外部控制人,小B是內部控制人。
內控者會相信自己能發揮作用,自我價值感更強。面對困難,他們可以付出更大的努力,願意繼續投入,而不是退縮。能成功的往往是內部控制者。
外部控制者看不到個人努力與行為結果的關系。面對失敗時,他們總是把責任轉移到外在的勻速上,不想去解決,總是向別人求助,過著被動的生活。
看到這裏,妳就可以對比壹下,當妳遇到事情的時候,妳是怎麽去歸因的。妳是內控者還是外控者?相信大家看到這個就知道了。
如果妳是國外的管制員,妳可以試著看看自己的優勢,相信自己可以,調整自己的認知,這樣有助於解決很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