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詩經》句子
更多義項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詩詞名句,出自《詩經·邶風·擊鼓》篇,大意是“我要拉著您的手,和妳壹起到老”。通常用來形容生死不渝的愛情。最早是《先秦詩鑒賞辭典》詞典裏說這是講夫妻情的。後來南宋,理學家朱熹也將這兩句詩理解為夫妻間的誓言(見《詩集傳》)。當今學者多不認同朱熹的觀點。但是《詩經》原著中作者本是來歌頌戰爭中戰友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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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簡介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讀音:zhí zǐ zhī shǒu,yǔ zǐ xié lǎo)源於《詩經》“邶風”裏的《擊鼓》篇,原句
是“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參考《先秦詩鑒賞辭典》,這詞典裏說這是講夫妻情的。浮生縈雲,契闊生死。
山盟海誓說”實際上出現非常之晚,是當代學者錢鍾書先生在《管錐編》中所提出,但是,無論寫什麽唐穿、宋穿的千萬別讓男主、女主對唱這段“情歌”,那時候的人可是只知道毛詩、鄭箋,不知道《管錐編》的。
詩文出處
戴穎濤篆刻“執子之手”
《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
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於嗟闊兮,不我活兮。
於嗟洵兮,不我信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