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經所說五眼之壹,謂肉身之眼。認為肉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明不見暗。
●《維摩經·不二法門品》:「實見者尚不見實,何況非實,所以者何?非肉眼所見,慧眼乃能見。」
●《法苑珠林》卷二四引《贊彌勒四禮文》:「凡夫肉眼未曾識,為現千尺壹金軀。」
後因以指俗眼,謂短淺的眼光。 ●唐盧仝《贈金鵝山人沈師魯》詩:「肉眼不識天上書,小儒安敢窺奧秘。」
●元王逢《靜安招提八詠為寧無為上人作》之四:「神僧聊示現,肉眼為驚睅。」
●《儒林外史》第壹回:「鄉民肉眼不識,原來就是王爺。」
●江波《爆竹聲聲》:「似乎我就是那來無影去無蹤的仙人,凡胎肉眼是看不見的。」
2. 泛指人眼睛或眼力。
●艾思奇等《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第八章:「在沒有光學儀器以前,人類肉眼所能看到的範圍是極其有限的。」
●柯靈《香雪海·給人物以生命》:「作家不但用肉眼觀察人,更多地用玲瓏的心眼。」
●楊朔《我的改造》:「搖搖筆桿子寫點東西,比起人民創造歷史的偉大鬥爭,渺小得連肉眼都看不見,有什麽值得誇耀的?」